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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知识产权工作通知
关于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7 点击量:315
鲁知函字〔2016〕22号
各市知识产权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即将开始,考试报名系统开启时间为2016年7月4日0点至7月29日24点。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第22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一)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三)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四)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或者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高等院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一年的以及高等院校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
二、报名程序
(一)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6年7月4日0时至7月29日24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明确选择考试方式,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三个步骤。2015年(含)前考试通过单科的报名人员今年也需要重新提交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2016年7月4日至8月5日,省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及时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补正,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三)缴费确认
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向省财政票据信息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在线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9日24时。(目前网上缴费开通了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及中信银行5家银行,请各报名人员提前开通网银,做好缴费准备。缴费系统不支持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报名费标准为:科目一、专利法律知识:每人63元;科目二、相关法律知识:每人63元;科目三、专利代理实务:每人67元。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和考试方式。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当填报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一)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人资格授予预申请表;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扫描件;
(三)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扫描件(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四)本人工作证明扫描件,在读研究生须上传在读证明扫描件;
(五)符合规定格式的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33mm,人像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到45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54像素,高:472像素。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或者在读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七)《专利代理人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考生应于报名系统下载《专利代理人资格申请承诺书》电子件,本人签字或盖章后上传其扫描件。
四、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6年10月20日至11月6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五、考试科目和时间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5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5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6日9∶00—13∶00。
六、考试题型和方式
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或者纸笔作答两种方式,纸笔作答方式的考场统一设置在北京市考点(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考生请向北京考点报名。),济南市考点仅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
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是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纸笔作答方式是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纸笔作答专利代理实务科目并提交答题纸的方式。
七、专利代理人资格授予
自合格分数线公布日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专利代理人授予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所述人员报名资料经核查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人资格,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2016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由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发放。
八、其他事宜
我局拟举办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培训班相关信息届时将发布于我局网站(http://www.sdipo.gov.cn/)最新公告栏,请报名考试人员及时关注。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李 浩
电 话:0531-88198515
手 机: 18660770177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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