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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集中审理20余件案件

发布时间:2017/5/8  点击量:264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集中对20余件知识产权案件进行了审理和宣判,案件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利权等多个类别,涉及淘宝城、戴森技术有限公司、株式会社普利司通等国内外多个品牌。其中,较为引人注目的是对于淘宝城商铺管理者的宣判,此案系上海市判决的首起商铺管理者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在淘宝城案中,李某掌控韩城公司并管理上海市南京西路南证大厦淘宝城。李某明知淘宝城内商铺售假活动高发,仍长期提供场所放纵、容留商户售假。另外,万某自2010年起明知多家店铺售假,且明知为店铺安装的暗格、电子遥控门系为藏匿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暗中销售和逃避查处之用,仍为其进行了装修。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明知商铺大量售假,每月仍向店铺收取扩大经营费,变相从商铺的售假行为中直接牟利,李某应承担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万某明知他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为其提供装修帮助,用于藏匿假冒商品、逃避查处,其依法应当按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共犯论处。鉴于涉案被查获商品均系待销售商品,依法按照犯罪未遂认定,一审法院判决李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万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维持原判。(陈颖颖)

 

 

(编辑:蒋朔)

 

 

  (中国知识产权报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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