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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申报第二批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6/23  点击量: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部署要求,现就做好第二批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基地分为两类,一类是集聚类基地,一类是领军企业。

二、申报条件

基地申报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集聚类基地

1.目标明确。基地应有明确的发展定位、目标和规划,积极推动文化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在文化科技创新价值链的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转移、产业技术联盟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2.示范性强。基地内文化科技企业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 5 亿元,其中为文化行业提供技术服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占比不低于 20%的企业数量达到 10 家以上。

3.管理规范。基地具有明确的边界范围,有专业化管理及运营机构,并设有专职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等工作。

4.配套完善。基地应搭建完善的专业公共服务平台,并建立或引入文化科技产业基金,能够为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各类机构提供创业孵化、融资推介、信息交流、人才培养、市场推广、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的服务。

(二)领军企业

1.特色鲜明。在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业绩突出,拥有知名品牌,新技术产业化推广应用成效明显且具有带动示范性,采用新技术改造提升文化服务水平效果明显且在本行业产生一定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2.主业突出。主营业务应围绕文化和科技融合且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 5000 万以上,为文化行业提供科技支撑的相关产品收入占总收入的 30%以上,采用新技术开发文化服务新业态或新业务占其业务种类或数量的 6%以上;

3.管理规范。设有专职部门和专职工作岗位负责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等工作。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采取纸质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类别分别填写集聚类基地申报书(附件1)、领军企业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有效支撑材料。

2.集聚类基地申报书、领军企业申报书封面“推荐部门”为济南市科学技术局、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

3.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22年6月27日17:00前连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扫描件及电子光盘报送至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时发至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与党群工作部邮箱,逾期不再受理。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将会同党群工作部,根据《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鲁科字〔2020〕104 号)和本通知要求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予以推荐上报。

4.本次基地申报实行地市限额推荐,市科技局将联合市委宣传部,根据各区县(功能区)推荐的基地数量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至省科技厅。

四、联系方式

1.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科技办公室

联 系 人:刘瑞彬

联系电话:0531-88875156

电子邮箱:gxqlrb@jn.shandong.cn

地 址:济南市舜华路66号高新区管委会A座718

2.党群工作部综合办公室

联 系 人:刘亚弟

联系电话:0531-88871608

电子邮箱:gxqdqgzb@jn.shandong.cn

地 址:济南市舜华路66号高新区管委会A座412

附件:

附件1.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书(集聚类).docx

附件2.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书(领军企业).docx

附件3.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通知-鲁科字[2022]64号.pdf


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党群工作部

2022年6月2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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