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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拟予督查激励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3/14  点击量:0  

按照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相关要求,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地方督查激励实施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经各市、县(市、区)择优推荐,通过综合评审的方式,拟确定济南市等3个市和青岛市胶州市等7个县(市、区)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拟确定济南市等3个市和青岛市城阳区等7个县(市、区)为2022年度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的市或县(市、区);拟确定济南市槐荫区等10个县(市、区)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13日-3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省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531-51792071(办公室)

 0531-51792135(信用处)

 0531-51792266(质量发展处)

 0531-51792396(知识产权促进处)

传    真:0531-51792439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拟予督查激励名单.pdf

附件2.2022年度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市或县(市、区)拟予督查激励名单.pdf

附件3.2022年度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拟予督查激励名单.pdf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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