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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济南高新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4/18  点击量:0  

辖区内各有关企业:

按照省市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济南高新区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高新区内符合《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鲁发改高技〔2021〕428号)基本条件要求,且拥有并运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两年以上的企业。

为落实省政府《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鲁政发〔2022〕18号)要求,对央企在济南市设立的建筑业总部企业,企业技术中心达到相应资金、技术、人才等标准且满2年的,可直接向市发改委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申报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2023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的企业,严格按照《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报告编写提纲》、《申报材料编制基本要求》、《相关证明资料参考清单》等文件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包括:1.纸质版《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一式4份;2.电子版光盘3张,其中包含PDF格式《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扫描件、Office Excel格式《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附表》、Office Excel格式《申报2022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一览表》。

(二)请于4月27日(周四)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A座726室。逾期视为自愿放弃申报。

联系人:姬老师、王老师  联系方式:88871757

附件:

附件1: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报告编写提纲.doc

附件2: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xls

附件3:申报2023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一览表.xlsx

附件4: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pdf

附件5:真实性承诺.doc

附件6:申报材料编制基本要求.docx

附件7:相关证明资料参考清单.docx


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3年4月1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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