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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增和补充申报<2022年济南市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9/13  点击量: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落实《科技引领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前期已经面向全市公开征集31项技术成果并推荐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编制发布了《2022年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以下简称“省目录”),该目录共包括63项技术成果,我市共有19项(含驻济科研院所)入选。经研究,现面向全市公开补充征集《2022年济南市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以下简称“市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方向性。符合国家已经颁布的产业政策,符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绿色低碳发展的重点需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效果明显。

(二)成熟性。已经通过工程示范或用户使用等方式得到应用,并进行了第三方监测或检验,具备较好的推广前景。

(三)先进性。技术知识产权明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

(四)适用性。结合我市绿色低碳发展实际需求,重点征集水治理、大气治理、碳减排、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与修复、固废利用处置、清洁生产、环境监测检测、智慧环保及其他环境领域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技术领域及技术类型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

(一)组织申报。请各申报单位填写《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申报表》(附件2)和《绿色低碳技术成果报告》(附件3)以及《绿色低碳技术成果推荐表》(附件4),并与其他证明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不用胶装),报送材料时请确定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指导目录将公开技术拥有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审核把关。请各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保证技术内容真实、严谨、准确,前期被纳入省目录的技术成果,直接纳入市目录;未被纳入省目录的,纳入本次市目录评审。

(三)由各主管部门推荐上报。

三、其他事项

(一)各县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做为指导目录技术成果的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和推荐技术成果。不接受企业、院所等单位单独报送。

(二)若无新增和补充技术的、前期已经提交过资料单位,无需重复提交。

(三)请各推荐单位请于9月15日上午11:00前将申报表、成果报告、推荐表等相关纸质材料2份报送至管委会A座718办公室,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发至邮箱:gxqlrb@jn.shandong.cn和jnhbjgxfjwgzx@jn.shandong.cn(邮件名请以“单位名+2022市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征集”命名)。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新区发改科经部科技办  赵昶一 88871207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薛  芳 88787260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处     赵    磊  66608811

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与科技处  任亚丽  66608628

附件:  

附件1-绿色低碳技术领域及技术类型.docx

附件2-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申报表.docx

附件3-绿色低碳技术成果报告.docx

附件4-绿色低碳技术成果推荐表.docx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2022年9月9日

编辑: 魏昊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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