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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发放2023年“创新服务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7  点击量:0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三批)》(鲁政发〔2023〕4号),引导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现就组织发放2023年“创新服务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3年“创新服务券”重点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数字化赋能、市场开拓、工业设计与品牌推广等方向。

1.技术创新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成果检验检测、评价,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等服务。

2.数字化赋能服务:支持具备一定信息化基础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优质企业率先开展数字化转型评测诊断、上云用云、数字化转型贯标、数据管理咨询评估(DCMM)等服务。

3.市场开拓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品牌咨询、新媒体推介、网络营销推广等拓市场服务。

4.工业设计与品牌推广服务: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单项冠军企业开展重点产品概念设计、工艺设计及数字品牌培育、宣传及推广。

5.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要的其他服务。

二、发放范围和标准

(一)在山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

(二)连续运营1年以上,依法合规经营,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三)符合国家有关部委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以及开展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的企业不受企业划型标准限制。

三、发放方式及额度

(一)发放形式。创新服务券是财政资金补助中小微企业购买相关专业化服务的电子支付凭证,按照“先到先得、用完为止、到期作废”原则,通过电子券形式发放。服务券实行实名发放、登记使用和备案管理,不得转让、流通和挪作他用。单个企业在一个发放周期内只能领取一张服务券。

(二)发放额度。按照企业购买服务额的30%予以补贴,单张服务券额度最高5万元,专精特新等高成长性企业以及DCMM认证服务、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和符合性评估的企业,单张服务券额度可上浮至10万元。开展数字化转型评测诊断试点的企业予以全额补贴,单张服务券额度最高10万元。

四、发放流程及使用方式

1.发放流程。创新服务券通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https://smedx.iep.imc-oneaccess.cn/)进行发放。有服务需求的企业按照《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指南》(见附件)进行注册、填报并上传有关材料,经所在市、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核通过后领取创新服务券,根据企业需求自主选择解决方案和产品服务。

2.使用方式。企业通过平台下单购买解决方案和产品服务,在服务商确定接单后,与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并通过平台进行线上支付,使用创新服务券抵扣相应额度。服务商履行合同完毕,通过平台提交服务实施或产品交付过程相关证明材料,在获得企业确认并提交服务评价后,进行服务券兑付。

3.发放时间。本轮发放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上午9:30至2023年11月19日下午17:00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企业积极参与,推动本地企业与服务商对接合作,实施服务券领取、使用、兑付全流程管理,确保服务券使用真实、有效,并积极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

(二)服务商确认订单后要及时响应跟进,加强与需求企业对接联系,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下单支付等流程,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并对服务过程的真实性、服务价格的合理性、服务结果的有效性负责。对服务券发放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收回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全面核查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服务券实施、兑付及使用效果等进行审核评价。在服务券兑付环节开展“免申即享”试点,符合兑付条件的,服务券补贴资金由指定的第三方共管账户直接拔付至服务商。

联 系 人: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数据管理咨询评估服务:      王俊人 0531-51782723

上云用云、数字化转型贯标:由  斌 0531-51782675

数字化赋能等其他服务:      甄绪峰 0531-51782700

綦跃兴 0531-51782698

平台技术支持:王启运 15610186696

耿明亮 18653141207

邮    箱:sdszhzxxh@163.com


附件: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指南.pdf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16日   


诚智强企集团是一家集知识产权、科技创新、财税政策及管理咨询于一体的综合服务机构,其核心企业济南诚智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国有济南市专利事务所经改制设立,至今已有30多年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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