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息中心

通知公告

关于开通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2/23  点击量:0  文章来源: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各备案主体:

为落实好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审查试点工作要求,提升专利申请批量预审服务的便捷度和规范性,提高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服务质量,现面向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山东保护中心)的备案主体开通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服务。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山东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并在山东保护中心完成预审服务主体备案,且上一年度未被认定有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二)请求批量预审服务的专利预审申请应属于技术领域相近或技术关联度高的系列高价值发明专利申请,同一批次内的发明专利预审申请数量不低于5件,且预审请求日和申请日应在同一天

(三)请求批量预审服务的专利预审申请IPC分类号应符合山东保护中心的受理范围,优先向国家关键的核心技术、卡脖子领域专利申请提供批量预审服务;

(四)申请人批量预审需求强,且预审和审查过程中配合度高;

(五)对于半导体领域的批量预审请求,可不受山东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IPC分类号限制。

二、申请材料

(一)《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批量预审服务请求书》(加盖公章);

(二)不少于5件发明专利申请预审请求文件。

三、工作程序

(一)申请人可通过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提交系统(https://cnippc.cn/ippc-web-dzsq/)提交批量预审请求。具体为:登录提交系统后,通过“主体行为管理”模块下的“自主提交文件”子模块提交申请材料;

(二)山东保护中心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虑备案主体情况、申请文本质量、申请人配合度等因素,择优实施批量预审。待山东保护中心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方能批量提交至预审系统。山东保护中心将针对提交批量预审请求的专利预审申请开展技术交流、面对面预审等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三)申请人正式提交发明专利申请后,应在受理通知书下达的当日向山东保护中心反馈申请号和缴费凭证,山东保护中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系统中统一对同批次预审通过申请加注快速标记,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四、注意事项

山东保护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531-68792181、0531-68792184。             

附件: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批量预审服务请求书

1、关于开通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服务的通知.PDF

2、附件 山东保护中心批量预审服务请求书.doc


  


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2月22日


【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


相关资讯

上一篇:关于印发《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研究项目报送工作的通知

合作共赢

服务机构

专家团

客服热线

关注我们

2016 国科托管平台  版权所有 济南诚智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云畅网络  谷腾信息  POWERED BY 鲁ICP备1500818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