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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济南市:关于征集2023年济南市重点工业新产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6/2  点击量:0  

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创济南”建设,切实加强创新示范推广与应用,鼓励支持企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推动重点工业新产品市场化和产业化,为今年的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做基础工作,现将征集2023年全市重点工业新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化工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领域。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开发或生产的,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产权明晰,质量安全可靠,节能环保,具有市场潜力的产品、服务、系统以及解决方案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条件

1.申报企业须在济南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生产、经营活动场所,财务会计制度健全。

2.申报企业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环保安全责任,近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出现质量问题、未发生失信行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要求。

(二)申报产品条件

1.产品由申报企业近三年内研发完成,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能够有效带动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

2.产品拥有合法、明晰的知识产权。具有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以后)获得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包含PCT),其权利人为申报单位且权益状况明确;医药、高端装备产品的发明专利授权时间范围可以放宽至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后)。

3.产品具有可靠的质量保证,符合国家、省、市级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和相关生产、销售规定及特定要求。涉及安全的产品应通过有资质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特殊行业产品需提供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文件。

4.符合绿色发展理念,充分体现节能减排、生态环保、保障安全,对社会进步有显著贡献。

(三)属于下列产品之一的不予推荐:

1.不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导向的产品。

2.不符合国家、省、市资源节约、污染减排要求的产品。

3.以简单组装方式、贴牌方式生产的产品。

三、申报程序

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属地推荐的原则。

(一)企业申报。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2023年济南市重点工业新产品申报书》(附件1),向所在区县工信部门提交申请。

(二)初审推荐。区县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行文推荐并附《2023年济南市重点工业新产品申报书》(附件1),盖章PDF和word版,无需纸质版),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市级审核。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产品进行审核,向社会公示后,发布2023年济南市重点工业新产品名单。

四、有关要求

各区县工信部门要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准确。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存在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申报资格。


联系人:宋丽丽       联系电话:51705768

邮箱:sjjhxxhwkjc@jn.shandong.cn  


附件:

附件1:2023年济南市重点工业新产品申报书.doc

附件2:济南市重点工业新产品推荐汇总表.xlsx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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