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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业互联网奖补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8/17  点击量:0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2〕18号)要求,根据《山东省推动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省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细则》(鲁工信工联〔2022〕144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业互联网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

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引导我省平台正向竞争发展,加快提升服务水平、拓展业务范围、夯实技术能力,打造一批深耕行业需求、全国领先的综合型、特色专业型平台。《山东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培优工作方案》(鲁工信工联〔2023〕72号)公布的省级及以上重点平台、《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名单的通知》(鲁工信工联〔2023〕156号)公布的省级重点平台可参与申报,前期已获得国家级“双跨”平台、省级平台评价奖补资金的不可重复申报。

(二)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奖补

通过支持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持续优化全省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布局,提高工业互联网网络互通能力,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形成面向重点产业链的规模化标识解析服务能力。参与申报的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须与国家顶级节点实现对接,前期已获得省级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奖补资金的企业不可重复申报,优先支持取得工业互联网标识注册服务许可的企业。

二、支持方式

(一)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

对主营业务收入、工业设备连接数、用户及开发者数、服务中小企业数等指标综合排名前10位的省级以上平台,省级财政按其上年度实际服务企业上云上平台收入总额的10%-30%,每个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

(二)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奖补

对商业模式清晰,且标识解析注册量、标识解析量等指标综合排名前5的二级节点,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

备注:青岛市企业自愿申报,支持方式根据当地政策执行。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为在山东省内登记注册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运营规范、诚信守法、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

1.申报单位应是该平台的建设主体及产权拥有者,平台已建成并运营,有综合实力、有精准定位、有用户基础、有发展前景,具有成熟的服务方案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2.平台具备核心竞争力,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领域有一定的积累和应用,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2022年度实际服务企业上云上平台收入总额不低于100万元。

(二)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奖补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须与国家顶级节点对接,实现实时数据同步和解析服务,具有一定规模的标识注册量、标识解析量、接入企业数。

(三)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三年,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生产、环境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社会稳定事件,存在过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被列入应急管理部门建立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3.不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4.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5.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

四、申报材料

(一)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

1.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申报书(附件1),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平台基本信息、平台资源管理能力、平台核心技术水平、平台赋能成效、平台社会贡献度、平台可持续发展能力、平台技术架构和下一步发展计划等。

2.相关证明材料:连接工业设备清单、工业模型清单、工业APP清单、解决方案清单、2022年度实际服务企业上云上平台清单、2022年度实际服务企业上云上平台相关发票复印件、企业征信情况报告和财务报表等按申报书顺序作为附件。

3.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本放在申报书最后,电子版本采用电子表格形式提供。

4.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申报单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责任声明、2022年纳税情况(直接从税务部门下载)、2022年12月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部门下载)、信用信息情况(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截图)等资料附在相应项目申报书后。

(二)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奖补

1.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奖补申报书(附件3),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资质与能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提供服务情况与应用成效、商业模式等。    2.相关证明材料:已投入开发建设费用和年度运营维护费用支撑材料(包括明细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专项审计报告等扫描件)。

3.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奖补汇总表(附件4)。

4.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申报单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责任声明、纳税情况(直接从税务部门下载)、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部门下载)、信用信息情况(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截图)等资料附在相应项目申报书后。

五、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工业互联网奖补项目的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各市工作安排,认真填写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申报书和汇总表(附件1、2)或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奖补申报书和汇总表(附件3、4),纸质版合并装订,电子版分别报送。

2.项目推荐。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按照国家级“双跨”平台、特色专业型平台各市数量分布,济南、青岛市可推荐5个项目,东营、威海、烟台可推荐3个项目,其他市可推荐2个项目;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奖补,数量不做限制。中央驻鲁、省属单位按照属地化报送,不占用各市推荐指标。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初审,并对推荐项目做到100%实地核查(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单位是否正常经营、申报单位及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填报数据是否真实等),核查情况在推荐报告中体现。对于拟推荐的企业要按顺序排列,并征求同级应急管理部门意见(意见盖章版附在推荐报告之后)。

3.材料报送。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4.组织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意见,提出拟支持的项目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在官方网站正式公布。

六、其他要求

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申报主体,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工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对于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申报主体,一律取消补助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联系人:马庆营 0531-51782669,张旭 0531-51782671

邮  箱:sjxwxxhtj@shandong.cn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信厅工业互联网处


附件:

1.附件1 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申报书.doc

2.附件2 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汇总表(排序推荐).doc

3.附件3  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奖补申报书.doc

4.附件4  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奖补汇总表(排序推荐).doc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1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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