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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济南高新区:关于开展第六批市级绿色工厂和第四批济南绿色(生态)设计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4/21  点击量:0  

各有关企业:

现将市工信局《关于开展第六批市级绿色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第四批济南绿色(生态)设计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有意向的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一、绿色工厂要求

1、申报企业须为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信用状况良好。

2、家电、纺织、服装、医药、食品、电子信息、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等行业企业优先推荐。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原则上要达到或优于《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发改产业〔2021〕1609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发改运行〔2022〕559号)对有关行业规定的标杆值;未规定能效标杆值的行业,原则上要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3、按要求,济南高新区推荐名额不超过10家。

二、否决条件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请于5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做目录页及插页、内附信用信息情况、加盖骑缝章并胶装)及电子版(PDF扫描版及word版)报送至管委会A座716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焦老师、常老师  88871573

附件.关于开展第六批市级绿色工厂和第四批济南绿色(生态)设计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3年4月2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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