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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首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6/13  点击量:0  

各园区,各有关单位:

接省科技厅、市科技局工作通知,今年拟组织开展2-3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现就2023年首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0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填报方式

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各申报单位登陆“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  ”,进入“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系统,按照要求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附件证明,提交申请材料。材料提交完成后,在线打印纸质材料1份(含附件,装订成册),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所在园区。

三、注意事项

请各园区积极组织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工作,并按照《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标准》等有关文件认真审核,尤其要对管理运行机制严格把关,须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组建方式多样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切实保证申报质量。

请各园区组织初审,对审查合格的申报单位予以盖章推荐,出具园区申报推荐函,并收集汇总纸质申报材料于6月21日上午12:00前报高新区管委会A座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科技办公室720房间。

企业类型的机构不在本次受理申报范围。

省科技厅将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单位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对象和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咨询:51751585

市科技局申报咨询:51708803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申报咨询:88875156

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申报咨询:88896553

创业服务中心申报咨询:88871651

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中心申报咨询:68975311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申报咨询:88871562

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申报咨询:68975222

济南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申报咨询:88237866

云平台技术支持:0531-51751080

附件: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标准.pdf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3年6月1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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