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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公示 | 山东3市拟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

发布时间:2022/7/26  点击量:0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要求,经城市申报、省局推荐、专家评审,拟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38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1日至7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

2022年7月21日

联系电话:010-62089666

传    真:010-62083094

邮    箱:zlzl@cnipa.gov.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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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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