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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青岛市:关于公示2022年度中央引导地方 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7/4  点击量:0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现对青岛市2022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第二批)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7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对有异议的具体问题有清楚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收到的异议,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编:266071

    真:85911333

异议处理处室及电话: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85911342

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                     85911336

市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85911341

市财政局科技教育处                    85855995

监督处室及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85911362

附件:

关于公示2022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pdf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22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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