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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8/17  点击量:0  

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下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22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受理时限,组织符合条件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按照科技部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提交项目预申报书。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项目,推荐单位请选择“山东省科学技术厅”。我厅相关处室对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后,将按时向科技部报送推荐项目。

二、项目申报咨询服务电话

1.“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823;

2.“纳米前沿”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5;

省科技厅负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张志丹,联系电话:0531-5175115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建议各申报单位在上传预申报材料的同时,将申报情况电话告知省科技厅负责处室联系人,以便按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附件: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224号)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8月1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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