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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7/28  点击量:0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软件发展战略及省有关文件要求,从制度上落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从系统上提升全省软件行业创新能力,根据《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办法》(鲁工信软〔2022〕7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现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包括基础软件、研发设计类工业软件、生产控制类工业软件、经营管理类工业软件、新兴技术软件、信息安全软件、重点行业应用软件、公有云服务软件、嵌入式软件、集成电路设计、信创适配服务等领域(见附件1),申报单位只能选择其中1类进行申报。已经认定的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须满足《认定办法》相关条件要求,符合“基础条件+一般条件”或“基础条件+其他情况”的均可申报。应由企业为主体建设软件工程技术中心,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院所等联合共建,带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提升。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企业自愿原则组织申报,省属及中央驻鲁企业按属地申报。申报企业按要求编制《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申请书》(见附件2),申报材料须符合国家保密相关规定。

(二)初审推荐。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认真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齐全完整、真实有效,汇总填报《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按时将推荐函、汇总表和企业材料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评审认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经公示后公布认定名单。

四、有关要求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于8月31日前将推荐函(盖章PDF版)、汇总表(盖章PDF版、EXCEL版)、企业申报书(盖章PDF版)发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邮箱,纸质材料1份邮寄至指定地址(邮寄请使用EMS),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洪阳,0531-51782665

电子邮箱:ruanjian@shandong.cn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附件: 

1.重点领域.docx

2.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申请书.docx

3.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推荐汇总表.xls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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